· 对列入省、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试点名单的企业,给予不超过 75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;
· 年服务总额不低于50万元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入驻综合服务平台,可按照不超过电商企业物流实际订单费用的8%给予资金补贴,每家物流企业不超过 50 万元;
·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跨境电商服务商(年度评审),用于支持余杭区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;
· 注册地在余杭区的跨境电商企业获得跨境电商平台举办的国际性、全国性奖项,补贴 10 万元;
· 注册地在余杭区且获得我国政府或官方机构颁发荣誉的企业,获10万元以上, 50万元以下的奖励;
· MCN 独家签约年销售额 5000 万以上的主播,按符合标准的签约主播人数计补贴, 5 一 500 万补贴;
· MCN 帮助区内企业销售农产品、工业品,超过10万元,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;
· 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符合人才标准的可享受余杭区D、E、F类人才政策;
· 年销售额 20 亿以上的主播创办电商企业,有地方贡献的,给予不超过1000万创业经费;
· 余杭区注册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电商培训机构,给予1500/人的补贴,最高30万元。

